云南一男子2011年在农贸市场购买了一只活的或御箐鸡,宰杀食用后将其皮毛悬挂在客厅里做装饰,2020年被民警走访时发现,后信团衫男子被刑拘并判处6个月拘役、罚款3000块。这位云南男子可以说是很倒霉了,吃就吃了嘛,还那么得瑟把箐鸡皮毛挂在客厅里展示,最后被发现判定为犯了“非法收购珍贵野生动物罪”,虽然缓刑6个月,但也要在里面呆上半年,为了满足猎奇心理和口舌之欲,这样做真不值得!
我国的饮食文化、美食文化特别丰富,在世界上可以说是独领风骚,每个来中国的外国人都会被中国美食所征服。而作为土生土长的中国人,传统的各种美食几乎都吃尽了,所以近些年来很多人把眼光投向了野生动物,抱着一种猎奇和满足口舌之欲的心理,祸害了不少野生动物,甚至有些人还想吃观赏鱼,吃蚯蚓、蚂蚱、虫子更是不当回事。可是从传统来说,我们应该吃的一般就是鸡、鸭、鱼、肉,野生动物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和被保护的物种,起着维护生态平衡、保持完整生物链等重要作用,把吃的主意打到野生动物身上,真的就过分了。
这不,云南易门某小区内的一名男子,就因为吃野生动物被刑拘了。据悉这名男子在2011年10月,花滑腔了50多块钱在农贸市场买回来一只箐鸡,当天就在家里把它煮来吃了,吃完后觉得箐鸡剩下的皮毛非常漂亮,就把这些皮毛挂在自家客厅作为装饰品展示。箐鸡可能很多人不一定熟悉,但是说到它的另一个名字却大名鼎鼎,它就是国家二级珍贵保护动物:白腹锦鸡。白腹锦鸡在民间有多个名称,包括银鸡、铜鸡、箐鸡、笋鸡等,也有许多乡民直接称呼它为野鸡。
满足了口舌之欲的云南男子,并没有成为漏网之鱼,9年后民警在正常工作中到访他家里,发现他客厅里悬挂的羽毛非常漂亮,于是就疑心为国家保护动物。后来回去一查,果然如此,祸害野生动物的男子随后被刑拘,受到了应有的制裁。据我国刑法规定,凡是非法出售、运输、收购国家重点保护珍贵动物的,将会处以罚金以及5年以下拘役或徒刑,情节比较严重的,徒刑还会延长,罚款也会增加或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