冒充军人构成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是指以谋取非法利益为目的,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行为。具体表现形式多种多样,如穿戴军人服饰行骗,使用伪造的军人证件行骗,等等。 按照刑法第372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弯野液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埋物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加重处罚事由 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而情节严重的,是本罪的加重处罚事由。这里的情节严重,是指战时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因冒充军人招摇撞骗引起军政、军民、军警纠纷的,造成严脊纳重经济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损害军队声誉的,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