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全国最高司法审判机构主官。
廷尉,古代官职名,战国时期秦国始置,秦朝、西汉沿置。列位九卿,为中央最高司法审判机构长官,汇总全国断狱数,主管诏狱和修订律令的有关事宜。属官有正和左、右二监。
遵照皇帝做谈尺旨意修订法律,汇总全国断狱数,负责诏纯高侍衡狱。大臣犯罪,由其直接审理、收狱。又负责审核州郡所谳疑狱,或上报皇帝,有时派员至州郡协助审理要案。审处重大案件,可以封驳丞相、御史之议。礼仪、律令皆藏于廷尉,并主管修订律令的有关事宜。属于分、寸、尺、丈等度量标准之事,亦由廷尉掌管。
扩展资料:
古代官职:
1、【太守】战国称郡守,汉改太守,为一郡的行政最高长官。秦分三十六郡,比县大。相当于现在的省辖市市长。
2、【刺史】汉武帝分全国为十三州,刺史掌管一州军政大权。相当于省(市)长兼省(市)军(分)区司令员。
3、【京兆尹】西汉京畿地方行政长官。相当于北京市市长。
4、【太尉】秦至汉均有设置,为全国军政首脑。相当于国防部长。
5、【越骑校尉】汉武帝时设置,禁军长官。相当于卫戍区司令员。
6、【廷尉】执掌法律、主审要案的大臣。相当于最高法院院长。
7、【吏部尚书】掌管全国文武官吏考核赏罚。相当于人事部长。
8、【光禄大夫】皇帝身边顾问之臣。相当于中央顾问委员会常委。
9、【中书令】掌管皇帝命令发布。相当于“两办”秘书长。
10、【尚书令】参议大政,综管政务,百官之长。相当行政院长。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廷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