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等教育。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九条:国家发展社会主义的教育事业,提高全国人民的科学文化水平。
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中等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并且发展学前教育。
国家发展码和各种教育设施,扫除文盲,对工人、农民、国家工作人员和其他运销劳动者进行政治、文化、科学、技术、业务的教育,鼓励自学成才。
介绍:
实施中等教育的各类学校为中等学校,全日制普通中学是其主要部分,还有中迟悄盯等职业学校、中等专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中等技工学校、职业中学、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成人高中等。
中等专业学校、中等师范学校是专业教育,招收初中或高中毕业生,学制3年-4年,主要是培养中级专业人才、中级管理人才。专业设置有工科、农科、林科、医药、卫生、财经、管理、政法、艺术、师范、体育、旅游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