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误补偿》要求,航空公司因扰余自身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必须给予乘客补偿。其中,航班延误时段分4小时至8小时、8小时以上两种,补偿标准在100元至200元之间,各个航空公司旅李毕可根据自己的经济实力确定各自补偿的标准。例如,延误4小时至8小时,既可以补偿100元,也可以补偿150元甚至是200元。而延误8小时以上,补偿金额不超过200元。1、由于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延误、取消,客票的退、改、签费用由航空公司承担。延误4小时以上,安排休息场所,还需要提供购票折扣、里程等值补偿或现金补偿。2、航班延误经济补偿适用于由于承运人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承运人原因则指航班计拆芹划、机务原因、航班调配、运输服务、机组等原因。3、非承运人原因造成的航班延误指天气、突发事件、空中交通管制、安检、旅客或公共安全等原因,非承运人原因不列入经济补偿范畴。4、对于承运人原因造成航班延误、取消补偿,各个航空公司是不同的。部分航空公司实行航班晚点4小时以上,安排休息场所;在原预定航班离站时间后4-8小时(含8小时)内成行,除了安排休息场外,还要向旅客提供价值300-450元的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是人民币200元;在8小时以后成行的,除了安排休息场外,向旅客提供价值450元购票折扣、里程或其他方式的等值补偿,或是直接补偿人民币300-450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