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企业工作人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利用嫌和职务上的便利,进行非法活动或者对工作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破坏国家对职务的管理职能,依照刑法应当受到差如处罚的行为的总称。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可以划分为以下三大类:(1)贪污贿赂犯罪(第八章)。贪污贿赂犯罪,在我国刑法中第八章中用了十五个条文,规定了十二个罪名(394—396)包括:1、贪污罪2、挪用公款罪3、受贿罪4、单位受贿罪5、行贿罪6、对单位行贿罪7、介绍贿赂罪8、单位行贿罪9、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10、隐瞒境外存款罪11、私芹庆盯分国有资产罪12、私分罚没财物罪。(2)渎职罪(第九章)。渎职罪在我国刑法第九章中用了二十三条规定了34个罪名。包括:1、滥用职权2、玩忽职守3、枉法追诉裁判罪4、私放在押人员罪5、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被骗罪等。(3)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的犯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犯罪有七个:1、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罪2、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搜查罪3、刑讯逼供罪4、暴力取证罪5、虐待被监管人罪6、报复陷害罪7、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破坏选举罪。2、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犯罪:涉及罪名多样。有贪污罪、介绍贿赂罪、行贿罪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