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6年(光绪三十二年)冬,秋瑾与徐锡麟等光复会领袖在上海集会,密议在浙江、安徽两地举行推翻前凳升满清政权的起义,约定由秋瑾负责组织浙江起义,徐锡麟负责发动安徽起义。1907年(光绪三十三年)正月,秋瑾从上海回到家乡浙江山阴县,任大通学堂督办,主持校务。大通学堂原为徐锡麟、陶成章等创办,是光复会训练干部、组织群众的革命据点。秋瑾到大通学堂后,为了积蓄革命力量,成立了“体育会”,招纳会党成员和革命青年,进行军事训练,培养军事人才,同时积极联络浙江各地会党,组织“光复军”,推举徐锡麟为首领,自任协领,计划于农历六月初十在浙皖两地同时举事。不料事情泄露,徐锡麟只得于1907年7月6日(光绪三十三年五月廿六日)在安庆仓促起事,旋即遭到镇压,徐锡麟被残忍杀害。浙江巡抚张曾扬(张之洞侄曾孙)闻讯,急电绍兴知府贵福,立即查封绍兴大通学堂,拘捕徐锡麟同党秋瑾。由于大通学堂校址在山阴县内,贵福便命令到任不到半年的山阴县令李钟岳负责查抄大通学堂。
出身于书香世家的李钟岳早就仰慕秋瑾的才学,常以女士“驰驱戎马中原梦,破碎山河故国羞”之诗句,教育自己的儿子:“以一女子而能诗,胜汝辈多矣!”爱才之情,溢于言表。因此,“事变虽起,犹思竭力保护之。”
山阴士绅深知李钟岳爱护地方之苦心,数十人相聚县署,恳求保全地方。李钟岳告诉他们:“即诸君不来,我亦决不能鲁莽从事。”于是立赴府署,向贵福陈述“该校并无越轨行动,不可武力摧残,惊动地方;容俟暗中调查,是否确实,再定办法。”贵福心虽不悦,但起初也未十分拒绝。李钟岳回山阴后与众士绅商议,一时苦无善策,只有故意按兵不动,拖延时间,好让该校师生逃走。
1907年7月13日(光绪三十三年六月四日)午后,贵福传李钟岳至府署,厉声喝斥:“府宪命令,汝延不执行,是何居心?限汝立即率兵前往,将该校师生,悉数击毙,否则我即电告汝与该校通同谋逆,汝自打算可也。”并将浙抚二次催促电令甩给李钟岳,拂袖而去。李钟岳无奈,只好回署告诉诸士绅“情势至此,我已不能阻止,惟尽力之所至,少伤民命耳。”当日下午四时许,在贵福的监视下,李钟岳会同抚标兵管带率新军300人,前往大通学堂捉拿“乱党”。为了避免士兵开枪伤人,李钟岳故意乘轿走在最前面,让清兵跟随其后,进入学堂,他粗闷又下令兵丁不许乱射,只许捕人。于是,当场拘捕秋瑾、程毅等师生8人,押至县署。随后,贵福又命令将“人犯”提至府署,与会稽县令李瑞年、山阴县令李钟岳连夜进行“三堂会审”。大堂上,秋瑾神色自若,坚贞不屈,只承认自己有家庭革命、夫妇革命,否认参加推翻清政府的政治革命。贵福无奈,只好命李钟岳将秋瑾等人押回山阴县署继续审讯。
第二天上午,贵福又命李钟岳赴城外查抄秋瑾的娘家。为了防止查出秋瑾革命的证据和连累更多的人,李钟岳故意不让手下人搜查秋瑾居住的小楼,草草收兵,结果无获而归。 1907年7月14日(光绪三十三年六月初五日)下午,李钟岳奉命提审秋瑾。他不忍对秋瑾下毒手,稍加审问后,便令文案将程毅等7人带到公堂审讯,自己则破例设座,让秋瑾坐于椅上,同其单独交谈。二人对谈后,李钟岳让人取纸笔给秋瑾,秋瑾用朱笔写下了“秋风秋雨愁煞人”这句世人传颂的绝命诗句。李钟岳夸赞女士书法之工,秋瑾说:“未见过贴,字实不能写,文章是能作几篇的。”于是,李钟岳又让秋瑾作文,秋瑾说多年不用毛笔,书写不惯,李又另给墨水钢笔和英文练习簿。秋瑾提笔立成千余言,主要陈述其生平历史和申诉此次被捕之冤。整个“审讯”过程持续两小时之久,室内寂静异常,形同会客。
此情形被密探报于贵福,贵福大怒,气势汹汹地责问李钟岳:“为何不用刑讯,反而待若上宾?”李钟岳则以“均系读书人,且秋瑾又系一女子,证据不足,碍难用刑”来辩解。贵福见李如此立场,知道审不出什么结果,便于晚间亲去杭州,面陈浙江巡抚张曾扬,谎称秋瑾已承认密谋革命,张曾扬不加复查,立即慧老拟写了“就地正法”的手谕。深夜,贵福赶回绍兴府署召见李钟岳,出示了张曾扬手谕,令其立即斩杀秋瑾。李钟岳仍据理力争道:“供证两无,安能杀人?”贵福厉声训斥道:“此系抚宪之命,孰敢不遵?今日之事,杀,在君;宥,亦在君。请好自为之,毋令后世诮君为德不卒也。”李钟岳知已不可以再争,怏怏返回县署,思忖良久,终无两全之策。
待子夜已过,至1907年7月15日(六月六日)凌晨三点,执刑任务已不容再缓,于是李钟岳将秋瑾提至大堂,对秋瑾说:“余位卑言轻,愧无力成全,然死汝非我意,幸谅之也。”说完,这个父母官当场“泪随声堕”,身边的吏役也都“相顾恻然”。李钟岳征询女士还有何要求,秋瑾对这位父母官的暗中保护深表感激,并提出不要枭首、刑后勿剥衣服等要求。李钟岳答应了她的要求。凌晨四点,在贵福心腹的监视和催促下,李钟岳被迫押秋瑾步行至绍兴轩亭口赴刑,一代女杰英勇就义。 绍兴知府贵福对李钟岳袒护秋瑾、屡屡抗命的行为极为不满,处决秋瑾后立即电奏浙抚张曾扬,历数李钟岳在秋瑾案中的消极表现。未过3日,李钟岳即因“庇护女犯罪”被革职。离任之日,绍兴绅民数百人,乘船数十只,送至距城30里的柯桥,仍恋恋不舍。李钟岳愧疚地对送行的人说:“去留何足计,未能保全大局,是所憾耳!”
李钟岳离职后寄住杭州。在杭州寓所里,他终日闷闷不乐,反复念叨“我虽不杀伯仁,伯仁由我而死”之句,对秋瑾之死深感内疚。他经常独自一人将密藏的秋瑾遗墨“秋雨秋风愁煞人”七个字“注视默诵”,并对此泣下,甚至到了一天三五次、以至七八次的地步。闻者皆慰藉李钟岳,但李钟岳在良心的自责下始终不能释然,并渐萌殉身之念。他先是几次自杀未遂,一次跃井被救不死,数日又结绳老树,却被夫人发现,于是家人防范,不敢远离,但他死志已决。1907年10月29日(光绪三十三年九月廿三日)上午9时许,李钟岳乘家人不备,在寓中悬梁自缢,年仅53岁。此时距秋瑾遇难只有百余日。
李钟岳自尽的消息传出后,浙江士民无不哀痛惋惜,杭州城乡士绅前往吊唁者三日不绝,上海《中外日报》《申报》《新闻报》等媒体争相报道,一时舆论哗然,社会各界纷纷谴责绍兴知府贵福与浙抚张曾扬,为李钟岳鸣不平。上海还将秋瑾一案编成新剧《六月雪》演出,为秋瑾和李钟岳鸣冤。自此,秋瑾的革命事迹得以广泛传播,残杀革命志士的刽子手张曾扬和贵福也在全国民众的一片讨伐声中落得身败名裂的下场。 辛亥革命成功后,秋瑾案昭雪。孙中山亲笔为秋瑾女士题写“巾帼英雄”四个大字,并书楹联一副:“江沪矢丹忱,感君首赞同盟会;轩亭洒碧血,愧我今招侠女魂。”浙江革命先哲褚慧僧先生与秋瑾生前挚友吴芝瑛、徐寄尘女士于1912年在西子湖畔建秋瑾墓和鉴湖女侠祠,特将李钟岳的“神位”祀于祠中,上题“清山阴知县李钟岳之神位”,下书“李钟岳先生,山东安丘县人,秋案中有德于女侠”,以纪念李钟岳保护秋瑾和为秋瑾殉道的悲壮义举。
《续安丘新志》载;“浙人追思之,及秋案昭雪后,乃为立祠西湖上,岁时祀之。”民国成立,真相大白,“秋案”昭雪,李的神位入祀秋瑾祠。秋、李两家遂成为至交。从此,李钟岳与秋瑾两位志士的事迹并垂青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