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不准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职,再依据规定处理。
2、不准“跑官要官”,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
3、不准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过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
4、不准利用婚丧嫁取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
5、不准参加赌博,应予以免职,再依据处理。
扩展资料
根据中纪委、中组部、监察部联合发布的文件——《关于维护党的纪律,严肃处理党风方面若干突出问题的意见》的规定,党风廉政建设五不准是:
1、不准违反规定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的,按照组织程序一律先免衫滚职,再依据规定处理。
2、不准“跑官要官”,要批评教育,不能提拔重用,在重要岗位上的要予行乎以调整,已得到提拔的要坚决撤下来;对“跑官要官”制止不力造成用人严重失察失误的,要严肃追究责任。
3、不准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及其或带余身边工作人员利用领导干部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过从事中介活动谋取非法利益,要辞去现任职务或由组织责令辞职,并按照规定给予纪律处分。
4、不准利用婚丧嫁取等事宜收钱敛财的,要严肃查处。
5、不准参加赌博,应予以免职,再依据处理;到国(境)外赌博的,要从严惩处。
党风廉政建设:是指党开展端正党风的一系列活动,其根本目的是密切党与群众的关系,加快改革开放步伐,同心同德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