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主立宪制国家不是法制国家,君主立宪制国家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过立宪,树立人民主权、限斗郑嫌制君主权力、实现事务上的共和主义理想但不采共和政体。而法制国家(法制政府)是国家权力,特别是行政权力必须依照法律行使,所以,法治国家有时又称法治政府。
一、君主立宪制:
君主立宪制(英语:Constitutional monarchy),亦即“有限君主制”,是相对于君主专制的一种国家体制。君主立宪是在保留君主制的前提下,通过立宪,树立人民主权、限制君主权力、实现事务上的共和主义理想但不采共和政体。可分为二元制君主立宪制、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英国的”光荣革命“为君主立宪制国家开启了先例。一般君主是终身制的,君主的地位从定义上就已经高于国家的其他公民(这是君主与一些其他元首如独裁者的一个区别),往往君主属于一个特别的阶层(贵族),此外世袭制也往丛卖往是君主的一个特点。
君主虽然是国家元首(head of state),但君主的产生方式与权力范围,会依各个国家的制度而不同;纵使是同一个国家,往往在不同时期,君主的产生方式与权力范围也各不相同。君主立宪制与一个国家的国情和文化传统有着密切关系,它具有一定的进步性,空手同时也有一定的妥协性,落后性,局限性。英国在革命后通过《权利法案》首先确定。
二、法治国家:
法治国家或法治国(Rechtsstaat)是德语中最先使用的一个概念。早期的法治国是指中世纪欧洲的某种国家形式,尤其是德意志帝国,当时被认为是“和平与法律秩序的守卫者”现代意义上的法治国家,是德国资产阶级宪政运用的晨雾,其基本含义是国家权力,特别是行政权力必须依照法律行使,所以,法治国家有时又称法治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