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政策措施:1.完善扶贫开发大数据。对建档立卡贫困县、贫困村、贫困户、贫困人口,进一步分析基本特征、致贫原因、脱贫需求,制定脱贫规划,确定帮扶措施,监测帮扶成效,出台贫困退出办法,做到扶持对象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2.建立分类施策政策体系。根据致贫原因,确定有针对性的措施办法,坚持分类施策,让扶贫资源和政策措施落实到村到户到人。 坚持开发式扶贫,把扶贫政策与最低生活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等社会政策相衔接,扶贫开发与产业发展、生态建设相结合。通过扶持生产和就业发展一批、移民搬迁安置一批、教育培训脱贫一批、生态保护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做到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3.发挥贫困群如中众的主体作用。坚持尊重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加强对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的思想发动,加强贫困地区基层组织建设,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提高他们的知情权、参与度、获得感,激励自力更生精神,激发脱贫的内生动力与活力。4.增加扶贫投入。加大中央和省级财政扶贫投入。发挥政策性金融和商业性金融的互补作用。大力推广免抵押免担保扶贫小额信贷,发行金融债券,建设省级扶贫投融主体,首先支持易地扶贫搬迁;设立扶贫再贷款,支持扶贫龙头企业。下放资金项目审批权,建设县级扶贫资金项目整合平台,整合各类扶贫资源。开辟扶贫开发新的资金渠道。5.实施更广泛的社会动员。坚持中国特色的社会扶贫体系,深化、细化、实化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定点帮扶、东西部扶贫协作、军队武警参与扶贫,提高针对性、有效性,加强帮扶成效考核。进一步动员民营企业、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广泛参与。建设社会扶贫信息平台,营造人人皆愿为、人人皆能为、人人皆可为的社会氛围,凝聚扶贫攻坚强大合力。6.增强扶贫开发能力。着力提高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决策能力和监督管理能力,提高各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成员部门的扶贫项目管理监测评估能力,建设基层扶贫部门和相关业务部门、乡镇政府的执行能力,发展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参与能力和自我发展能力,增强私营企业、社会组织、公民个人参与扶贫的专业能力。7.加强国际减贫领域交流合作。通过对外援助、项目合作、技术扩散、智库交流等多种形式,加强与发展中国家和国际机构在减贫领域的交流合作。积极借鉴国际先进减贫理念与经验。履行减贫国际责任,积极落实联合国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对全球减贫事业作出更大贡献。落实责任:一是强化脱贫攻坚领导责任制。实行中央统筹、省(自治区、直辖市)负总责、市(地)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坚持片区为重点、精准到村到户。逐级签订脱贫攻坚责任书,五级书记一起抓。二是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选派政治素质高、工作能力强、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担任领导。配强村级领导班子,突出抓好村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注重选派思想好、作风正、能力强的优秀年轻干部到贫困地区驻村,根据贫困村的实际需求,精准选配第一书记,精准选派驻村工作队。三是严格扶贫考核督查问责。中央出台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进行考核的办法。建立年度扶贫开发工作逐级督查制度,对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地区,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要向党中央、国务院报告并提出责任追究建议。落实贫困县约束机制,杜绝不切实际的形象工程洞橡启。四是加强扶贫开发队伍建设。加强与精准扶贫工作要求相适应的扶贫开发队伍和机构建设,完善各级扶贫开发机构的设置和职能,充实配强各级扶贫开发工作力量。扶贫任务重的乡镇要有专门干部负责扶贫开发工作。加大贫困地区县级领导干部和扶贫干部培训力度。加强思想、作风、廉政和业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扶贫干部队伍能力水平。五是扎实做好脱贫攻坚宣传工作。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全面宣传我国扶贫事业取得的重大成就,准确解读党和政府扶贫开发的决策部署、政策举措,生动报道各地各部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丰富实践和纳如先进典型。建立国家扶贫荣誉制度,表彰对扶贫开发作出杰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加强对外宣传,讲好减贫的中国故事,传播好减贫的中国声音,阐述好减贫的中国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