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微伤,构不成轻伤处以治安管理处罚,达不到刑事处罚。
《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5.2.5 轻微伤
1、面部软组织创。
2、面部损伤留有瘢痕或者色素改变。
3、面部皮肤擦伤,面积2.0cm2以上;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划伤4.0cm以上。
4、眶内壁骨折。
5、眼部挫伤;眼部外伤后影响外观。
6、耳廓创。
7、鼻骨骨折;鼻出血。
8、上颌骨额突骨折。
9、口腔粘膜破损;舌损伤。
10、牙齿脱落或者缺损;牙槽突骨折;牙齿松动2枚以上或者Ⅲ度松动1枚以上。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举纯: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燃茄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扩展资料
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皮答察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三十八条 管制的期限,为三个月以上二年以下。
第四十二条 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参考资料:中国法院网:《治安管理处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