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第一,实行遗体火葬,改革土葬,纯指减少殡葬用地,节约自然资源,有利于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第二,清理限定区域内的散葬坟,实行集中到公墓、骨灰楼(堂)安置,有利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改善投资环境。通过加强管理,还可减少因拜祭引起的山火,保护山林。
第三,破除丧葬旧俗和封建迷信,实行葬法与葬礼的改革,采取不占地或少占地的骨灰处理方式,有利于树立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简化丧事,减轻群众办丧负担,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和质量。
第四,一般人对于棺材会有恐惧感,如果火葬就可掘悄以避做散配免了。
充分体现了政府保障民生的功能。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八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最高国家行政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