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湖北省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电话:(027)87257575。
武汉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必须是县以上党季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本人和他人人事档案。
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股份制企业、社会中介机构、社会团体等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在内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都应由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负责管理,并为其提供户口落户、婚育证明、购买经济渗橡适用房证明。
扩展资料:
托管人事档案程序:
1、应届毕业生持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到丛伍旁湖北省人才中心(湖北省人才市场)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部办理接收手续。
2、湖北省人才中心在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一栏盖章,或出具《人事档案及关系接收函》。
3、毕业生持《就业协议书》或《人事档案及关系接收函》到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办理《报到证》。
4、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根据《报到证》要求,将橘余人事档案转交湖北省人才中心托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武汉市档案管理条例
参考资料来源:武汉市人才服务中心-武汉人事档案公共服务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