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我国刑法没有“非故意杀人罪”,但是有过失致人死亡罪。主观上具有故意还是过失的心态,是区分故意杀人罪(既遂)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关键。但是,不是故意的心态也不一定就是过失,还存在既不是故意也不是过失的情形。因此,非故意心态造成的死亡结果可能成立过失致人死亡或者是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
只有认定主观故意即希望或放任危害结果的发生这一主观构成要件,才可能成立故意杀人罪;对于过失心态即疏忽大意或盲目自信,也只有造成了死亡结果时,才能成立过失致人死亡,在未出现结果时,无法满足结果这一客观构成要件,也无法成立此罪,这一罪名的法定刑是处三到七年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乱知并且其未一般规定,对于有特殊规定的依照特殊规定;对于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由于其不符合犯罪拦知的本质,不属于犯罪。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六条 行哗衡消为在客观上虽然造成了损害结果,但是不是出于故意或过失,而是由于不能抗拒或者不能预见的原因所引起的,不是犯罪。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