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府巡按是指明、清时官职,民间俗称,正式官衔应该是监察御史,分巡各省称巡按御史,戏剧、小说等引用改成八府巡按,职权极大。
《明史》记载:“北直隶二人,南直隶三人,宣大一人,辽东一人,甘肃一人,十三省各一人。”
也就是说,实际中的八府巡按(监察御史)官职并不大,在明朝都察院下倒是有十三省巡按一职全称为巡按御史,正七品。
到了清朝,监察御史官职稍微大了一些。清朝监察御史为正四品,位知府上,和明朝的巡按有多少相同,但职权大多了。
扩展资料:
人们之所以在戏剧中赋予“八府巡按”以巨大的权力与威名,应该是受了“巡抚”一职的误导。中国的戏剧与小说是诞生于元明期间的,而巡抚一职最初就是设于明代。
巡抚是中国衫氏明清时地方军政大员之一。又称抚台。巡视各地的军政、民政大臣。清代巡抚主管一省军政、民政。以"巡行天下,抚军按民"而名。
而以“八府巡按”为代表的巡视和御史在中国历史上延续了上千年,只是后来随着明清市民文化兴起,戏剧、小说等文学作品大量引用时,将“巡抚”祥稿误用,才生造出了这么一个官职。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八府巡按谨塌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