钓鱼事件是执法者利用助人为乐的美德诱使行为人违法从而进行惩罚的方法,对此我有以下看法:第一:这种现象确实存在,但不是社会的主流,虽然只是局部现象,但是,影响了政府形象,造成了恶劣的影响。第二:这种现象产生是有一定的原因的,执法机关对于所得的罚款会对执法者提成,这个规定的本身是为了促进执法人员的积极性,但是部分执法人员,素质不高,水平较低,过分追求利益,扭曲了自己的价值观和道德观,甚至利用不道德的手段和所谓的“钩子”勾结。这样的行为得到的是短浅的利益,失去的是政府的信任成本。我们遇到真正需要帮助的人还敢伸出援助之手吗?第三:对于这种事件,我们必须严肃对待。加强执法人员的思想政治教育,强化遵纪守法的意识,提高执法水平和执法能力。建立健全相关的监督机制,签署行政执法责任制,在制度上严格约束执法人员。大力弘扬乐于助人的精神,树立榜样,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总而言之,作为一名执法者,要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以荣辱观薯核迅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以科学发展观武装自己,为促进社会注意数此和谐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请大家氏散指正
相关文章
-
谈谈我国周边安全环境的情况
2024-02-23 12:25 阅读(568) -
钓鱼执法是否合法
2024-02-23 00:16 阅读(560) -
钓鱼有哪些须知
2024-02-21 19:28 阅读(5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