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10月 中央电视台首次启动“感动中国2002年年度人物”评选活动。
评选条件:
“年度人物”的定义是:人物事件发生在本年度,或者人物在本年度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本次活动以“感动公众、感动中国”为主题,推选人物须具备以下一种或几种特点。
1、为推动社会进步、时代发展做出杰出贡献,获得重大荣誉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
2、在各行各业具有杰出贡献或重大表现,国家级重大项目主要贡献者;
3、枣搭爱岗敬业,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事迹;
4、以个人的力量,为社会公平正义、人类生存环境作出突出贡献;
5、个人的经历或行为,代表了社会发展方向、社会价值观取向及时代精神;个人在生活、家庭、情感上的表现特别感人,体现中国传统美德和良好社会风尚清誉。
扩展资料:
选举办法
1、请推委推选出认为合适的候选人物,并写明推举理由以及他们的事迹材料。
2、组委会搜集一些人物资料,作为组委会的推荐人选,推委可以在组委会答岩段搜集的推荐人选中投票,推举出认为合适的候选人物,并填写推举理由。
3、组委会将根据推委会的推选情况,再经公众投票和最终评议,确定“十大人物”。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感动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