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宗衡于197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2年3月参加工作,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双硕士学位(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专业硕士学位,美国国际东西方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5年6月至2009年6月任深圳市委副书记、市长。2009年6月,许宗衡涉嫌严重违纪接受调查。2011年5月9日,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深圳市人民政府原市长许宗衡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认定许宗衡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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