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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兴华(陕西汉阴特大杀人案犯罪人)

邱兴华(陕西汉阴特大杀人案犯罪人)

邱兴华(1959年1月1日—2006年12月28日),男,汉族,陕西省安康市石泉县人,初中文化,中国国籍,租住陕西省汉中市佛坪县大河坝乡五四村三组。2006年7月14日晚,邱兴华因与道观管理人员发生矛盾,趁道观内管理人员和香客熟睡之机,持斧头、弯刀,将陕西汉阴县铁瓦殿内熊万成、工作人员和香客等10人杀害,后邱兴华烧殿潜逃。

2006年8月19日,邱兴华被抓获归案。10月19日,安康中院审理后当庭做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判处邱兴华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邱兴华以有精神病史为由向二审法院上诉。

2006年12月28日上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庭当庭宣布驳回上诉,维持一审死刑判决,邱兴华随即被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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