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5月30日,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浙委办发〔2014〕42号印发《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该《办法》共28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6年12月26日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予以废止。
想要了解更多“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信息,请点击: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百科
2014年5月30日,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以浙委办发〔2014〕42号印发《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该《办法》共28条,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6年12月26日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予以废止。
想要了解更多“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的信息,请点击:浙江省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