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惩制度是公务员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奖励制度与惩戒制度的合称。奖励制度,指根据公务员的现实表现和工作实绩对其进行物质或精神上的鼓励,以调动其工作潜能和工作积极性的制度。是一种正激励机制。惩戒制度,指通过剥夺公务员的权利和增加公务员的义务,对违法渎职行为给予最大限度的防范和纠正的制度,是一种负激励机制。奖惩制度是双向的公务员工作评价体系,从正反两个方面保证国家政治生活和公务员制度的良性运行。奖励普遍是以考绩为主,即各国的公务员管理机构以定期或不定期的公务员的工作考核成绩作为实施奖励的标准和依据,同时辅之以公务员在工作中作出的重大贡献、特殊业绩或发明创造等作为奖励的依据。各国公务员管理机构授予公务员的奖励大体有精神奖励、物质奖励和晋升奖励三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规定,奖励决定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和法定程序,对工作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贡献或其他突出事迹的公务员或公务员集体,给予精神或者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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