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县,隶属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位于河南省西南部,平顶山市东南,地处东经113°02′~113°37′,北纬33°21′~33°46′之间。总面积1387平方千米,叶县属暖温带和亚热带交错气候。县辖3个街道、15个乡镇、553个行政村,
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叶县常住人口702345人。
西汉改叶阳为叶县,属南阳郡。1983年9月,经国务院批准,叶县自许昌地区划出,改属平顶山市领导。县境有许南、漯平洛高速公路,G311国道、S330省道,平舞铁路贯穿境内。叶县被国家矿业联合会命名为“中国岩盐之都”。2019年5月9日,经省级专项评估检查,达到脱贫摘帽标准,正式退出贫困县序列。2019年11月,叶县被列为第二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达标县。
2021年一季度,叶县地区生产总值49.17亿元,按可比价格计算,同比增长16.7%,高于去年同期(-8.3%)25个百分点,高于2019年一季度(7.3%)9.4个百分点。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0.21亿元,增长11.9%;第二产业增加值13.06亿元,增长25.8%;第三产业增加值25.9亿元,增长15.4%。第三产业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52.7%,高于同期(47.6%)5.1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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