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新北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是根据《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新北区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意见》(常开工委〔2010〕13号)文件精神设立,为区管委会(新北区政府)工作部门,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挂区房产管理局、区民防局(对外可使用“区人防办”名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区城市管理监督指挥中心、区地震局牌子,中共新北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工作委员会与其合署办公,为区委派出机构;区城市管理与建设局纪工委为区纪委的派出机构,接受区纪委和局党工委的双重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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