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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解读的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解读的介绍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拦胡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11年6月30日通过,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是为了规范行政强制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而制定的法规。  另外,《行政强制法》对行政强制权的规范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从法制统一的原则出发,规范了行政强制的设定权。明确了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弯晌设定的基本原则,并根据实际情况,对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行政强制措施设定权作了严格的限制。  二,规范了行政强制的实施主体。明确了由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和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的具体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明确了行政强制措施应当由具备资格的行政执法人员实施。  三,规范了埋衡锋行政强制措施的实施程序。明确了行政强制措施的一般程序,并对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和查封、扣押、冻结的程序作了具体规定,确立了许多重要的程序规则。  四,规范了行政强制执行的程序。维持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并行的执行体制,保证了行政决定权和执行权的相对分离。明确了加处罚款、滞纳金的上限和代履行的范围,将加处罚款、滞纳金和代履行普遍授予行政机关,规定强制执行除法律明确由行政机关执行外,申请人民法院执行,并明确法院对行政机关执行申请审查的形式和内容,保证了对申请执行的行政决定实施一定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