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各高职教育院校依据教育部及我省有关规定,制定本校2021年分类考试招生章程。招生章程中除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所要求的主要内容外,还须明确本校文化素质测试、职业适应性和职业技能测试的形式和方法;对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或文化素质测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的综合评价办法和录取办法;申请本校并已参加相应测试考生的最低淘汰比例等。其中,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和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按一定比例折算形成综合分,按照综合分由高到低依次录取,职业适应性(技能)测试成绩分值不低于综合分的50%。
法律依据:《关于做好升碧2021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漏散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返笑氏的通知》 一、招生模式:我省春季进行的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主要包括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和示范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两种模式。省内国家级、省级示范高职院校,可自行或联合组织单独考试招生,或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其他高职教育院校参加高职综合评价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