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9月30日0时,全国各地的车主都将迎来第一个免费出行的长假。
为确保政策统一、口径一致、操作流程统一规范,交通部进一步明确具体免费的时点:普通公路以车辆通过收费站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高速公路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
这样一来,如果是在第一天前进入高速,只要计算好时间,在30日0点后到达出口收费站也可以享受免费的。但最后一天回来的车主也要注意,务必在10月7日24点前下高速,一旦出高速时间超过了7日24点,那就要缴纳此前的过路费了。
1、根据政策:免费通行时间为:10月1日零时至10月7日24时(以车辆驶离出口收费车道的时间为准),共7天。免费期间,装有ETC设备的7座及以下小型客车可继续通行ETC车道,免收通行费。
2、2012年7月24日,国务院下发《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方案》规定,免费通行时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等四个国家法定节假日,以及当年国务院办公厅文件确定的上述法定节假日连休日;免费通行车辆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免费通行的收费公路范围为符合《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
3、按照国务院规定,小客车免费通行时间为春节、清明节、劳动节、国庆节4个假期。
9月30日0时
1号零时起。
0点起至7号0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