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一出来,立刻遭到网友的谴责:
@是否听见风能否看见海:还双击666,我见你一次打你一次
@倒拐拐:成年人,对自己行为负责。
@蝉鸣的印记:应该可以找到这个人吧?这要负法律责任的
@蒙蒙哒819J:天津自认为绝对不是个排外的城市,我倒是觉得咱们太老实,他们知道什么叫排外么,往别的城市溜溜去!
@椛卷儿:太丢脸了,而且听口音不是本市的吧!没有地域黑的意思,哪里人做出这种事都不是人。希望依法办理,他不是想
么!
@兴海北:我一个东北的看的脸都红了,怎么还有这种人啊,一定要抓到这个人!!
@海军7912:这个人是傻子吗?旁边还有个录像的疯子。
@钰子031:拘留吧
@非著名特警:此情况已收到,属地派出所接到报案后会进行调查处理的!
@比上不足比下不富裕:建议公安部门以破坏公共财物罪将此人拘留;另外建议此供车平台将此人告上法庭,要求索赔;相关河道管理人员要求此人做出赔偿!另外录制视频者也严惩不贷!
@市话老赵:有视频、应该不难抓捕!
@是婧祎呀:自己怎么不下去呢,缺德!
@_青梧:对于这种恶意破坏共享单车的行为,公安局还是有必要行政拘留几个,这样才能平民愤以儆效尤
很快这作死的两位就引起了警察蜀黍的注意
并在3月7日,把他们给抓了起来
大快人心!共享单车的到来,解决了最后市民日常出行的问题,城市生活变得更加便利。但它却成了一面照妖镜,让躲在这座城市里的一小部分人,自私和野蛮原形毕露。
罚钱,一定不可以少罚,至少1000以上
拘留,拘留在派出所10天以上
教育,让家人朋友轮翻
教育厅他
损害私有财物和公认的共享财物,应该拘留教育!!!
1.私有财物和公认的共享财物
首先,禾中先解释下,私有财物是说共享单车的所有权归公司;公认的共享财物是大家都能使用共享单车,即使用权归大家,只要扫码即可。我不知道提问的信息是真是假,说天津某男子为怕快手,把共享单车扔进河里。
2.损害私有财物
如果信息是真的,那么天津男子就是损害别人的私有财物,应该会收到惩罚,至于如何罚,禾中没学法律,对这块不清楚,可以请懂法的朋友帮忙补充一下。依我个人看法,他应当被拘留几天,然后由人跟他说一下共享单车的运行模式,及损害他人财物的后果,等他被教育一次,下次就不会再犯类似的错误,也能给其他不太理解共享经济的人做个提醒。
禾中的长途骑行经历
2014年3月 湖南衡阳--河南漯河
2014--2015年 多次保定周边骑
去狼牙山、去北京、去白洋淀等
2016年1月 深圳--阳朔--桂林--衡阳
2016年7月 成都--香格里拉--拉萨--格尔木,骑行时间+休整时间有三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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素质啥的不先不说,就这个智商是最要命的,我他妈也是醉了,干坏事还直播,直播就值播呗,但你能不能给自己脸加个码赛克,你这他妈不就等于抢银行不带头套还可劲回头瞅监控器吗?连个最起码的常识都没有,我他妈都嫌丢人,这让同行怎么看?鸡怎么看?鸭子怎么看?大鹅怎么看?捂脸!
爱护公共财产 健康骑车
这种人绝对需要教养,家教不严父母应该负有连带责任。一年之内不忍许,参加国家一切待遇。父母一年之内免去一切国家待遇。一定要重罚,罚的重要不是他们的钱,是让他们懂得尊重和责任。要让每个人知道伤害国家,伤害公共物品,做不道德做侮辱国家的人和事,一定要知道承担什么后果。
大家好,我是小黄车,我被主人分配到天津市服务大众,每次看到大众用我都能让他们带着笑容的离开,我就很是幸福。可是好景不长,就在前几天,我听到好多同胞遭遇来自天津大众的残杀,很多同胞缺胳膊断腿,甚至有的连头都被别人卸了。听到这里,我很害怕,害怕某一天我也会遭受残杀,不成想就在前几天我在海河边上欣赏海河风光,却被一暴力男举起无情地扔到了海河水里!
东北人的名声就是你们这样的垃圾给搞臭了,在北京找工作都难了,身为东北人能不能干点好事,给东北人长点脸,扯犊子,少不了你,挨着你什么事了?你把车子扔海河里你就光荣了吗?你就是英雄了吗?可惜的是我不认识你父母。要是认识你父母我肯定去问问她们怎么生了你这么个王八犊子……
共享单车,利国利民,本人十分赞成,有人破坏,行为可耻;或许心情不好,生活不顺……毁坏“公共财物”,就是不对;难道你的幸福快乐是建立别人不便,不爽上的。素质有点低,缺乏教育。
众目共愤、众人共恨。刹住这种破坏治安秩序现象。从重从快依照法律给予严惩。共享单车这举措贴近人民老百姓、方便老百姓我们举双手赞同。但是任何一个新生事物都需完善和管理。比如:美化、安全、秩序。希长效管理维护。否则是极为不好。我相信你们一定管理好。给你们点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