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补充说明: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在纳税调整时应该调减吗?为什么?
长期股权投资权益法核算确认的投资收益,应该在纳税调整时应该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因为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投资企业只有从被投资企业取地分红或者实际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取得的收益才计入应360问答纳税所得额,而权益法核算确认的肉古专迅象金之分杂拿延投资收益只是账面的盈利,并未实际实现。这就好像企业买的股票(计入长期股权投杀段态沉资或金融资产),股票价格再怎么涨,只要不卖掉、不分红就不用交税一样。
此外,如果投资企业和被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的税率是一致的话,取得的分红也不用再缴纳所得税,如果投资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的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的话,也是就差额部分交税。
举个例子: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25%,被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15%,从被投资企业取得85万的利润分配。
1、计算应纳税所得=85/(1-15%)=100万
2、补袁义带缴所得税=100x(25%-15%)=10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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