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职能是指财政作为国家政府分配社会产品、调节经济活动的重要手段所具有的职责和功能,是由财政本质所决定的财政所固有的,它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财政职能的一致性表现在它们都是在国民经济运行的大环境中起作用,互为条件,相互促进。如何权衡利弊,协调运用、充分实施财政职能,统筹考虑各职能目标的相互作用,使之同时满足配置、分配和稳定发展目标,是财政政策实施的重要问题,也是财政体制;
财政的基本职能有:资源配置职能、收入分配职能、.经济稳定和发展职能;
财政资源配置的机制和手段:根据政府判哪职能的动态变化确定社会公共需要的基本范围,确定公共财政收支占国内生产总值的合理比例,从总量上实现高效的社会资源配置原则;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为公共工程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通过政府直接投资、财政贴息、税收信空优惠等方式,引导和调节社会投资方向,提高社会整体投资效率;通过实行部门预算制滑冲瞎度、建立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绩效评价制度等体制、机制改革,提高财政自身效率;
收入分配职能的目标是实现公平分配,财政实现收入分配职能的机制和手段:根据市场和政府的职责分工,明确市场和政府对社会收入分配的范围和界限;加强税收调节;发挥财政转移支付作用;发挥公共支出的作用;
公共财政经济稳定和发展职能包括:实现充分就业、稳定物价水平和国际收支平衡 ;
财政实现经济稳定和发展职能的机制和手段: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配合,推动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的基本平衡;通过税收、财政补贴、财政贴息、公债等调节社会投资需求水平;通过财政直接投资,调节社会经济结构,调节社会有效供给能力;通过税收调节个人消费水平和结构;加大对节约资源、能源和环境保护的投入,加大对文教科卫事业的投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