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管理费用,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是指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管理费用,包括企业在筹建期间内发生的开办费、董事会和行政管理部门在企业或者应由企业统一负担的公司经费(包括行政管理部门职工工资及福利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办公费和差旅费等)、工会经费、董事会费(包括董事会成员津贴、会议费和差旅费等)、聘请中介机构费、土地使用税、印花税、房产税、车般使用税、诉讼费、业务招待费、技术转让费、矿产资源补偿费、研究费、排污费等”。 销售费用,根升毕据《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科目核算企业销售商品和材料,提供劳务的过程中发生的各种费用,包括保险费、包装费、展览费和广告费、商品维修费、预计产品质量保证损失、运输费、装卸费等以及为销售本企业商品而专设的销售机构(含销售网点,售后服务网点)的职工薪酬、业务费、折旧费等经营费用”。2.企业在销售产品、自制半成品和提供劳务等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由企业负担的包装费、运输费、广告费、装卸费、保险费、委托代销手续费、展览费稿蔽、租赁费(不含融资租赁费)和销售服务费、销售部门人员工资、职工福利费、差旅费、办公键笑州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以及其他经费等,应计入“销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