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建立和实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法治化,推动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制定的办法。
《办法》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无居民海岛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和所有自然生态空间统一进行确权登记。这标志着中国开始全面实行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迈入法治化轨道。
2019年7月11日,《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暂行办法》由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水利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发布,自2019年7月1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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