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百科词条

法院开的(行政裁定书)是什么意思?

指的是不符合起诉条件的,而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或者是驳回起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在七日内决定是否立案。不符合起诉条件的,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

在我国,裁定主要分为民事裁定、刑事裁定以及行政裁定。其中民事裁定主要用于不予受理;对管辖权有异议的;驳回起诉;财产保全和先予执行等。刑事裁定主用于解决诉讼过程中的程序问题,也用于减刑、假释、驳回自诉等实体问题。

行政裁定主要用于解决程序问题,以驳回起诉、准许或不准带兄许撤诉以及其他由裁定解决的事项。裁定书一般以书面形式作出,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

法院开的(行政裁定书)是什么意思?

扩展资料:

裁定与判决的区别:

1、适用事项不同。

裁定解决的是诉讼过程中的程序性问题;判决解决的是当事人双方争执的权利义务问题,即实体法律关系。

2、依据不同。

裁定依据的法律是民事诉讼法或其他法律,蠢此袭可以在诉讼过程扒团中的任何阶段作出;但是判决根据的法律是实体法,例如民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法等,判决只能在案件审理的最后阶段作出。

3、形式不同。

裁定可以采用书面形式或者口头形式,但是判决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4、上诉期限不同。

如行政诉讼中,裁定的上诉期限为10日,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5日;刑事诉讼中,裁定的上诉期限为5日,判决的上诉期限为10日。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