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
(二)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包括以下两类人员:
1、已取得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
2、符合教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和教师资格认定关于思想政治素质、普通话水平、身体条件等要求,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高校毕业生(实施“先上岗、再考证”)。
聘用上岗
(一)根据笔试和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员。若总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高低确定拟聘人员。经体检返桥(参照《江西省申报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考察,公示无异议后,统一办理聘用备案等相关手续。
聘用人员在同一县域内中小学学校任教累计服务不少于5年。因体检、考察、公示不合格或考生自动放弃造成的空岗,由当地教师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是否递补。
(二)招聘单位与“先上岗、再考羡世搭证”的高校毕业生签订聘用合同时,应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兄拿仍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要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落实好试用期内聘用人员各项待遇保障,按照规定为其计算工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等,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
以上内容参考 江西教育网-江西省2020年中小学教师招聘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