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增值税 前提:一般纳税人,软件产品经过检测和认定
1)、即征即退:符合条件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主开发的软件产品,对实际税负超过3%的增值税部分即征即退。这个优惠以前是软件企业独享的,现在只要是一般纳税人就可以享受。
2、企业所得税
1)、软件企业符合条件的研究开发费用可以按照175%进行加计扣除。
2)、两免三减半:经认定的软件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税收优惠告正,也就是从获利年度开始两年免征,三年减半征收。此优惠的有效期本应在2017年12月底到期,2018年汇缴结束前延长了一年,目前2020年对2019年汇算清缴是否会继续延续还不得而知。
3)、对于销售自产软件产品获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如果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4)、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单独核算的前提下,可以不限额在计算企业所得税的时候扣除。
5)、软件企业外购的软件,折旧年袜数悔限符合条件的可以缩短至2年,按通行规则一般是10年;
6)、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可以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毕灶享受15%的优惠税率。
7)、符合条件的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如果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可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申报即征即退、两免三减半,一般都需要提交第三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作为辅助申报资料。
法律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 第四条 纳税人出口货物劳务、发生跨境应税行为,未在规定期限内申报出口退(免)税或者开具《代理出口货物证明》的,在收齐退(免)税凭证及相关电子信息后,即可申报办理出口退(免)税;未在规定期限内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的,在收汇或者办理不能收汇手续后,即可申报办理退(免)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