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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涌(黑社会性质团伙头目之一)

刘涌(黑社会性质团伙头目之一)

刘涌(1960年11月30日—2003年12月22日),男,汉族,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人,初中文化,曾是沈阳市人大代表,中国致公党沈阳直属支部主委、沈阳市和平区政协委员、沈阳私营企业家协会常务副会长、沈阳市和平区劳动模范、优秀企业家、扶贫先进个人。拥有20多个下属企业、3000多名员工。原任沈阳嘉阳集团董事长。刘涌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抢劫罪,敲诈勒索罪,私藏枪支、弹药罪,妨害公务罪,非法经营罪,偷税罪,行贿罪。2000年7月11日被沈阳市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8月10日经沈阳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罕见地提审,再审改判死刑立即执行。2003年12月22日11时35分,刘涌被押赴刑场,执行注射死刑,终年43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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