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五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任期届满的两个月以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如遇到不能进行选举的非常情况,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全体组成人员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可以推迟选举,延长本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任期.在非常情况结束后一年内,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察银,由败哗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召集.如果全国人民代表芦腊大会常务委员会认为必要,或者有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可以临时召集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